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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公积金怎么办理逐月还贷补充提取?
时间:2026-04-27 16:53
阅读:35
来源:互联网
南京公积金新政提到
委托逐月提取还贷业务
公积金个人账户的最低留存金额
公积金月缴存额的12倍降低至6倍
具体怎么提取呢?
逐月还贷补充提取住房公积金
办理条件
2026年4月16日前委托逐月还贷提取协议有效的缴存人,由缴存人本人提取。
提取额度
提取金额不超过签约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与签约时月缴存额6倍的差额,且提取后住房公积金账户需保留当前有效协议签约时月缴存额6倍的余额。
具体提取金额在办理时系统会自动提示。
办理时间
2026年5月7日至6月30日申请提取的需通过预约办理;
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无需预约即可办理。

